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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良:依法治国已成国家运行基本常态
[2016-04-08 06:43:2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共同编纂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5)》已于2016年3月26日正式出版,该报告由江必新教授担纲主编,旨在回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新阶段的中心任务,聚焦法治实施,记录中国法治发展历程。这也成为法治实施的第三份“年度体检报告”。《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了该报告副主编、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

    2015年法治实施成绩斐然

    记者:今年的法治实施报告与去年的法治实施报告相比有何不同?

    陈云良:2015年为回应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我们将《中国法律实施报告》更名为《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5年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在体系结构上已经比较成熟,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中国法治实施的情况,也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充分肯定。

    今年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依然承袭了去年的基本架构,没有太大变化,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信息的搜集与研判上。相比去年,今年推迟了法治实施报告的发布时间,以更为全面、准确地搜集各领域法治实施的最新、最权威年度统计数据与案例素材,确保法治实施报告的可靠性。另外,今年也稍微扩大了校外撰稿人的范围,有更多的校外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报告的撰写。

    记者:2015年中国法治实施取得了哪些成就?

    陈云良:在经济步入新常态、转型进入深水区的复杂形势下,2015年中国法治实施在整体持续发展中快速进步,在诸多具体领域和环节的重大进展引人瞩目,依法治国已然成为国家运行的基本常态。2015年中国法治实施可谓成绩斐然:

    ——立法层面,依法治国的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制定法律4部,单独修改法律13部,分五批次集中修改法律26部,合计修改法律39部。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3部,修订行政法规2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收到地方和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共计1251部。

    ——执法层面,法治政府建设渐入“快车道”,政府职能进一步全面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和推广,政府管理与服务步入“互联网+”时代,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日益规范化、系统化,行政权力监督不断强化。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纲要确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与衡量标准,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司法层面,2015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结案件1952.7万件。各级人民法院强化案件执行,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立案登记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在全国基本建立。

    特点明确伴随短板凸显

    记者:2015年中国法治实施有哪些特点和不足?

    陈云良:应当说,2015年中国法治实施呈现出十大基本特点:一是法治与改革良性互动、正向循环;二是制度建设趋向定型化;三是制度完善聚焦于有效实施与切实落地;四是法治实施的体系性建设不断加强;五是案例指导制度在法治实施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六是维系各类安全成为当下法治的重要时代使命;七是互联网助力法治实施,公开与服务得以全面优化;八是法治创新彰显法治实施能力;九是专家、智库高频次参与促进法治实施,科研与实践快速对接;十是公民法治观念普遍增强,社会法治环境显著优化。

    当然,2015年,中国法治进程中也暴露出诸多具体问题和缺失,需要认真思考和着力改进。从法治实施体系的整体层面来看,部分问题在2015年表现得尤为突出,值得高度重视,比如运用法治与滥用法治的情形并存,法治社会“短板效应”凸显;创新与法治之间张力明显,法律实施尴尬应对“空窗期”。

    新的一年使命更艰巨

    记者:对2016年中国法治实施有何展望?

    陈云良: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这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正式发布实施,依法治国将始终是贯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建设将成为年度法治实施的重要主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则仍是整体法治实施的重点和难点。

    展望2016年,在经济新常态和转型深水区,法治运行将面临更复杂的局面,承担更艰巨的使命。一方面,法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与改革之间的良性互动,服务并保障发展,鼓励和规范创新,促进和改善民生,释放更多法治“红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另一方面,法治运行中要高度重视、有效应对新常态中的各类复杂矛盾与纠纷,避免传导效应,防范经济民生领域问题演变为社会风险,有效维系各方秩序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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